2025-05-13 新品 0
调查报告,建议对21人进行处分。报告指出,此次沉船事故是由突发的强风骤雨和大浪引起的,事发时天气转变迅速,风力猛增至12级,大浪高达1米以上,对船只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船只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恶劣天气条件,如突然间形成的巨浪、浓雾以及无法预见的极端恶劣天气,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了船体倾覆。
2016年6月4日14时40分,一艘名为“双龙”号游船在白龙湖内发生翻沉事故。这艘游船原本载有25人,但实际上只有18人登上,这使得救生衣不足以装备所有乘客。此外,当地管理部门未能确保所有乘客都穿上了救生衣,也没有及时发出警告或采取应急措施。当大浪袭来,“双龙”号失去了稳定性,并最终翻沉,只留下15具遗体和3名幸存者。
调查结果显示,在事故发生前,天气晴朗且微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速迅速增加至33.5米/秒(12级),远超该游船能够承受的最大水平。在这样的恶劣条件下,“双龙”号被迫向左舷倾斜,最终导致其快速沉没。虽然当地海事部门未发现任何重大问题,但仍然存在一些疏忽,比如缺乏有效监控系统,以及关于安全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有21个人因参与此次事件而受到处分,其中包括驾驶员周丕强,他在这场悲剧中身亡,因此免于责任追究。此外,还有两名码头工作人员因为疏忽而被解除职务。最后,该事件也触发了一项针对相关官员是否涉嫌犯罪的事后调查,并提议对多位政府官员进行行政处罚或书面警告,以确保未来类似事件不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