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智能化学会动态 0
调查报告,建议对21人进行处分。报告指出,此次沉船事故是由突发的强风骤雨和大浪引起的,事发时天气转变迅速,风力猛增至12级,大浪高达1米以上,对船只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船只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不利因素,如未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乘客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以及气象预警信息传递不畅等。
2016年6月4日14时40分左右,在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内,一艘载有25人的游船“双龙”号在返航途中突然翻沉,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根据调查,这次事故是由于当天下午出现的局部强对流天气导致的强风和大浪,而这股恶劣天气超出了该游船抗衡能力范围。
事发当地时间为14时30分左右,当“双龙”号游船正驶向小三峡景区时,由于当地微风逐渐加剧,最终形成了波高超过1米的大浪。此刻,“双龙”号正处于弯曲航段遭遇横向暴风,并受到巨浪影响,产生横摇。在这短暂而激烈的冲击下,该轮船失去了控制,被迫向左舷倾斜并迅速沉没。
通过深入分析和现场勘查,本次事件被定性为重大海上意外,其直接原因是突发严重恶劣天气条件,即快速增强的小规模低层对流系统所带来的极端环境条件。而此前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违规操作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不足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得悲剧发生。
调查组认为:“本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事故案例,它揭示了一个社会问题:即便是在专门监管之下,也可能会因为一系列疏忽或过失而发生危险。”因此,对于涉及此次事故的人员,我们必须给予适当处理,以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这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责任明确的人员进行处分,以及对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追责,以确保未来一切都将更加安全可靠。